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并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思政建设,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广泛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高校继续教育专委会《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沪教评协〔2023〕1号),现将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

已纳入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并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的课程。

(二)课程要求

1.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2.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3.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4.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6.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具体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课程思政”优秀项目评选方案》。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数量要求。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思政”优秀项目。

(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参与申报的教师按要求填写《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优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清单,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申报教师同步提交内容相同的Word文件和PDF文件至指定邮箱,需要签字的文件资料必须在PDF文件明确体现。

(三)推荐程序。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课程思政”优秀项目名单,学院网站公示后报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高校继续教育专委会评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5885531

电子邮箱:wangl_08@sumhs.edu.cn

附件1: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课程思政”优秀项目评选方案

附件2: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优秀项目申报书

附件1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课程思政”优秀项目评选方案.docx

附件2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优秀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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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