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本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11-1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卫健委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的精神,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202411181122
  请各学院(部、中心)按时申报,过时项目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途径
  2025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均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项目申办质量,申办单位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前,须认真阅读《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指南》《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填写样例》、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和《关于申报2025年本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问答》(见附件)
(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申办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举办时间。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应根据项目内容,合理确定举办天数、所授学分和招生人数。
(三)申报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在20241125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到北苑1号楼600办公室。逾期未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在所主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3年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2.
项目负责人应为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践(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授课内容与其学科专业一致。
3.
项目负责人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参与项目授课。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内容
1.
公需科目。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重点强化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公共卫生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
2.
专业科目。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医学科技创新等前沿知识。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3.
其他有助于提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且有助于提升专业知识技能的项目等。
4.
无主题授课内容的年会、峰会、论坛,原则上不作为项目申报。
其他要求
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全过程监管。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不得冒用其他单位名称或名义进行申报。

    望各学院(部、中心)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调研,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联系人:  杨 琛    65881663    13564554341


继续教育学院
2024
1118


附件1:2025年度国家级继教推荐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填写样例.pdf

附件3:关于申报2025年本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问答.doc

附件4: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