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所有未获批准项目的原因经归纳整理后,总体上主要为如下诸种原因:
•讲课内容与项目题目不符或不完全符合。
•题目欠妥、欠准确、不清晰。
•项目议题尚存争议。
•项目申报表填写不认真,填写的内容不完整或不详尽、过于简单。
•填报内容中有错误或不实信息。
•项目负责人所负责项目的数量超出规定要求。
•项目负责人职称不符合要求。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相关的研究、培训等背景情况介绍不祥或无介绍或开展的少。
•项目负责人的学术积累尚待进一步增加。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实力弱。
•项目负责人既往研究与本次申报内容无相关性或相关性小。
•项目负责人不是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专家。
•项目负责人未参加授课。
•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的能力和资历尚不足以承担项目工作。
•项目负责人在培训经验方面的积累尚不足。
•外请师资过多。
•内容上:一般,体现“四新”不明显,内容较陈旧、缺乏新意,欠全面,过窄,空泛、欠充实、缺乏实质性内容,杂乱、主题不突出,实用性较差、体现“三性”不够强。
•内容与教师中出现 “尚待定”。
•主题以外的授课内容偏多。
•项目内容尚有争议或临床效能尚未得到完全确认、不适合推广。
•项目不属于继续教育内容范畴。
•内容偏少且举办时间过长。
•已有类似项目申报,且水平更优。
•项目未达到国家级继教项目标准。
•授课内容过于集中的由一名或少数教师承担。
•授课内容与授课老师专长不符。
•师资力量偏弱。
•学时设置欠合理,培训内容与理论、实践学时的设置不符。
•举办时间过短或过长,与授课内容不匹配。
•学员人数过少与所办培训不相称。
•主办单位或申报单位不符合要求。
•申报或主办单位实力弱。
•主办单位与申报单位无关联。
•申报途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