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预申报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9-06-21浏览次数:491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上旬。为了进一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启动预申报工作,现将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凡能获得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统称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项目活动性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须符合卫生人才培养的需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着重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的特点。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可按申报流程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他机构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继委)批准获得申报资格才可申报。

二、国家级项目申报条件

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

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

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

5、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三、学分分类和授予标准

1、学分分类

I类

国家级项目

全继委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国家级基地申报,由全继委公布的项目

市级项目

市继委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市级基地申报、由市继委公布的项目

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项目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继委统一公布的项目

推广项目

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II类

自学

发表论文

科研立项

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学分授予标准

项目类型

参加者

经考核合格

主讲人

每个项目

所授学分数

国家级项目

1学分/3小时

2学分/小时

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市级项目

1学分/3小时

1学分/小时

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国家级远程

和推广项目

1学分/1小时

(按课件的学时数)

最多不超过5学分

市级远程项目

1学分/3小时

1学分/小时

一般不超过5学分

市级临时项目

1学分/3小时

1学分/小时

一般不超过5学分

  

四、项目申报负责人条件

1、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3、其当年申报的国家级(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五、项目申报时间

1、国家级项目(含基地项目):每年7-8月间。

2、国家级备案项目: 每年8月底前(12月底公布,次年4月前举办)。

  每年12月底前(次年3月底公布,4月后举办)。

                   (以每年全继委、上海市继教委有关国家级申报文件为准)

六、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严格按照国家、市卫健委文件要求进行。

2、网上申报时,项目负责人须准确选择项目专业学科(二、三级学科)。

    3、申报项目学习对象:初级及初级以上医务人员。

    4、申报项目学习时间:国家级项目每项可连续数日举办。

    5、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应统筹本单位申报项目,避免同一单位相同专业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七、参考资料

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3wapp.haoyisheng.com

1、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所有政策文件

2、关于申报2019年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问答

3、历年国家级和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通知

4、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的申报、举办流程等资料

望各学院(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调研,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正式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预申报联系人:姚谷芳 65882252  15821661163

              杨   65881663  13564554341


  

上海健康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6月18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docx